关于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通知
湛残联[2020] 8号
关于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现就2020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境外驻湛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年审: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31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逾期申报:对在规定时间内已申报年审数据有误且未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以及上年有新增残疾人职工就业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审申报核定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多岗位就业认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于不同用人单位在同年度相同月份重复申报同一个残疾人就业的核定,在办理年审时,只认定第一家年审单位。对第二家用人单位同年度相同月份申报同一残疾人信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系统自动拦截,并显示此身份证在相关用人单位参保月份信息。同时,为保障和维护用人单位及残疾人基本权益,各地残联应与用人单位联系,据实核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有关劳务派遣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接受用工单位申报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加盖公章的协议和派遣残疾职工人员名单,以及残疾职工在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参保证明、工资发放信息(实际工资不得低于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保障金时税务系统自动识别免征范围。(具体事宜咨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六、湛江各县(市、区)申报年审服务部门电话及地址
(一)、湛江市霞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电话:2173392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八楼
(二)、湛江市赤坎区残疾人联合会
电话:8208036 8208035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六楼609室
电话:2733242 2733150
(四)、湛江市坡头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电话:3950342 3964838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区教育局旧办公楼一楼
(五)、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
电话:2961336 2963129
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湛林西路计生服务站一楼
(六)、廉江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电话:6683000
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东路一横巷35号
(七)、吴川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电话:5583783
地址:吴川市工业一路4号
(八)、遂溪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电话:7763798
地址:遂溪县遂城人民路30号一楼
(九)、雷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电话:8885598
地址:雷州市西湖街道办许宅路口桥头雷州市残联六楼
(十)、徐闻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电话:4865096
地址:徐闻县徐海路155号(海关东侧)
年审文件下载网址:
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gdzjcl.org.cn)
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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